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
鄂注协发〔2015〕34号
关于审慎承接银行信贷审计业务的警示通知
各会计师事务所:
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,银行信贷审计风险更加突出。近期,公安部门、银行多次向我们反映事务所信贷审计质量问题,有的事务所已经牵涉其中。为维护行业形象和事务所合法权益,规范事务所承接银行信贷审计业务,我们多次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,致函省银监局并走访面谈,希望联合对事务所承接银行信贷审计业务加强监管,但都由于是市场行为、职能有限等原因予以回绝。为进一步防范此项业务风险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。各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,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综合分析自身人力资源状况、执业能力水平和客户诚信状况、行业领域等审慎承接银行信贷审计业务,确保自身安全。
二、规范执业行为。严格按照省注协印发的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接银行授信审计业务的风险提示》(鄂注协函[2015]1号)、《关于开展业务风险大检查、大清理、大整改专项活动的通知》(鄂注协发〔2015〕17号)和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业务报告均须粘贴防伪标识的通知》(鄂注协发〔2014〕22号)文件要求和相关准则规定审慎执业,从自身做起,合理规避风险。
三、加强学习。要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培训、内部组织学习等不断提升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,及时补充和更新知识,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执业环境和工作要求。
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2015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