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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》及 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-01-30 16:01点击量:来源: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
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


鄂注协发〔2015〕3


关于印发《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》及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


各市(州)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、会计师事务所:  

为综合反映与评价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整体发展水平,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,促进行业科学发展。省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》,结合我省行业实际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《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评价办法》),现予印发实施。同时,根据《评价办法》的规定及中注协关于开展2015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(会协〔2015〕1号)要求,决定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湖北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

(一)凡在2015年1月1日前经批准设立,在湖北省辖区内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事务所”,含省外事务所在鄂设立的分所),除具有《评价办法》第五条所列情形外,均可申请参加湖北省2015年事务所综合评价。

(二)本次综合评价的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。评价指标为业务收入指标、人力资源指标、综合评价其它指标以及处罚和惩戒指标等四大类23项具体指标。

(三)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,应按要求填写《湖北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》(附件2),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上报省注协审核(纸质表格应加盖事务所公章,并同时提交电子表格)。其中,市州事务所应将综合评价表报所在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市州注管中心”)初审后报省注协。凡逾期未申报的事务所,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价资格。

(四)省注协对事务所上报的综合评价资料进行审核,并结合中注协综合评价工作及注册会计师(以下简称注师)年检工作,对所填列信息进行实地核查。经核查发现填列信息不实的,要求事务所限期更正。对填列信息严重失实或故意填报不实信息的,取消事务所当年度综合评价资格,并通报批评。

(五)省注协按照《评价办法》的规定,计算、确认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,并通过省注协网站公布事务所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信息。

二、中注协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

(一)凡在2015年1月1日前经批准设立,符合综合评价办法规定条件的事务所,均应参加中注协2015年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。

(二)中注协2015年综合评价继续沿用上一年度下载excel表格方式填报,填列信息以2014年12月31日的信息为基准,共有评价指标200项(其中参考指标27项),部分填报信息也将继续从中注协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直接导入(为确保正确填报信息,填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中注协文件及填表说明、填表要求和注意事项)。

(三)事务所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中注协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》(附件5上报省注协审核(纸质表格应加盖事务所公章,并同时提交电子表格)。其中,市州事务所应将综合评价表报所在市州注管中心初审后报省注协。凡逾期未申报的事务所,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价资格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今年是我省首次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,这是我省推动行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,着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新举措,事务所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,积极参加,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填报工作。同时,要将我省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与中注协综合评价工作以及2015年度注师年检工作有机结合,严格按中注协《综合评价办法》、省注协《综合评价暂行办法》及注师年检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有关资料,做到各项工作相互促进,同步开展,按时完成

(二)各事务所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各指标填报信息应当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档案资料或工作底稿,各事务所要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和工作底稿的整理工作,没有相关证或证明支持的填报数据或事项将不予认可。

(三)各市州注管中心应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评价资料的初审工作,重点审查事务所名称和事务所代码是否与“行业管理信息系统”一致,是否存在漏填指标,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报,是否私自更改表格内容和样式等。完成审核后,将本地区事务所综合评价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,集中上报省注协。

(四)为提高工作效率,上述综合评价资料可与2015年注师年检资料同时上报(湖北省2015年综合评价填报表、中注协2015年综合评价填报表以及注师年检资料应单独装订),并可采用邮寄的方式将材料上报省注协,电子表格可发送EMAIL至hbicpa@163.com

)如有综合评价表填报方面的问题,各事务所可登录湖北CPA综合管理群或拨打省注协注册部电话咨询。

联系电话:67818783

附件:1、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;

      2、湖北省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;

      3、中注协《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

         的通知》;

      4、中注协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;

      5、中注协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报表。

  附件下载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月26日